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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鄂尔多斯市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Ordos Table Tennis Association(缩写:OTT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鄂尔多斯市各乒乓球运动员和乒乓球爱好者自愿组成,主要从事组织各类有关乒乓球比赛、相关活动的专业性、地方性社会团体,是代表我市乒乓球运动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合法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积极提倡和推广乒乓球运动,团结我市广大乒乓球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动全市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和竞技水平的提高,加强各系统、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乒乓球爱好者的友好交往,增进同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市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主管单位鄂尔多斯市体育局、鄂尔多斯市体育总会和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场所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园丁社区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活动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乒乓球协会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乒乓球运动的发展,推动群众性活动普及和运动水平提高。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助鄂尔多斯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对全市乒乓球运动进行管理。
(二)宣传和普及乒乓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乒乓球运动,增加体质和提高竞技水平。
(三)制定全市乒乓球运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有关实施方案。
(四)协助市体育局、体育总会组织培训、考核乒乓球裁判员。
(五)指导和支持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开展和参与乒乓球运动。
(六)积极参加和承办国家、自治区组织的各类比赛。开展乒乓球地区交往和技术交流。根据市体育局、体育总会有关授权,负责协调、组织举行全市性乒乓球比赛。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乒乓球组织进行评估、审定和管理。
(八)结合乒乓球业务,着力开展经营活动,为乒乓球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九)加强乒乓球运动宣传工作,利用体育局网站发布乒乓球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表彰先进。
(十)加强与各基层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热爱乒乓球运动,积极为乒乓球事业工作。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单位会员
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各系统、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体培训班的乒乓球组织,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团体入会,均可申请为本会单位会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本会章程;
2、热爱乒乓球运动,积极为乒乓球事业工作;
3、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4、有协会(俱乐部)章程;
5、组织机构健全,设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6、会员达到15人以上(其中,女会员2人以上),并向本会提交会员花名册;
7、有乒乓球活动场所,积极参加市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市乒协交办的任务;
8、按时向鄂尔多斯市乒乓球协会交纳会费。
9、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向单位会员单位颁发单位会员证。
(二)个人会员
1、向所在地域或行业单位会员提出申请,并在单位会员申请表上签名,由单位会员统一报本会备案后颁发会员证。
2、没有参加单位会员的个人申请入会,可直接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由本会颁发个人会员证。
3、对鄂尔多斯市乒乓球运动或本会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同过后,可以成为本会“终身荣誉会员”或“年度荣誉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70岁以上的个人会员免缴个人会费;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单位会员有向协会免费提供场地的义务;
(七)单位会员有协助协会发展个人会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协商推选本会领导人;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常务副主席、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组织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或兼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5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鄂尔多斯市乒乓球协会秘书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督促和检查秘书长的工作,听取汇报。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协会内设机构
(一)竞训部;
(二)发展部;
(三)宣传部;
(四)财务部;
(五)信息部;
(六)裁判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鄂尔多斯市体育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鄂尔多斯市体育局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鄂尔多斯市体育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3年4月1日鄂尔多斯市乒乓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已通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